2020年,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當前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張政辦〔2020〕78號)等文件要求,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抓好政府門戶網站內容保障工作。全年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各類政府信息342條,獲上級政務網站錄用得分排名第2、內容保障排名第2,并開設“張家港市職業技能大賽專題”專題專欄,公開2020長三角國際氫能產業人才峰會暨張家港氫谷人才計劃發布會。重點關注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推動政策公開透明,主動公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創業信息公開和社會保險信息公開相關政策,及時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社保基金運行情況、張家港市企業(應急)穩崗返還、職業技能補貼、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等各類公示。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回應。做好政策解讀“三同步”,今年3月在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張家港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及政策圖文解讀,并通過“張家港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推廣宣傳。主要負責人帶頭參與政策解讀,通過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暨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啟動儀式、人社心語·和諧夜話商圈走訪等形式,解答群眾疑問,回應百姓關切。
(二)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完善依申請公開制度和工作流程。本年度共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法定期限答復率100%,答復形式規范。未出現行政復議和或行政訴訟糾錯情況。
(三)政府信息資源管理
承擔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主要工作任務。我局承擔社會保障和就業創業兩項內容的政務公開事項目錄編寫,已編制完成并報蘇州審閱完畢。配合做好今日張家港“政務云”接入政務服務,完成市民卡APP實名用戶體系向大數據局移交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我局政務新媒體“張家港人社”微信公眾號自運營以來,已形成常態化管理運維機制,做到規范、定期發布各類人社工作動態、政策解讀、服務指南,2020年度共發布各類微信稿件370余篇,被市人民政府及蘇州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轉載多篇,全年各類信息發布量在全市同類及蘇州人社系統微信公眾號中居前列。嚴格執行信息發布審查機制,供稿人——科室(中心)負責人——分管領導——局辦公室——局主要領導層層審核。根據市委市政府發布信息審查過程“全程留痕、有據可查”的要求,在每期微信發布前,填寫“政務新媒體平臺信息發布審查表”,形成臺賬備案。后臺留言處理及時,回應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
每月對各科室、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錄用情況進行計分,并納入精細化平時考核,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報送的質量和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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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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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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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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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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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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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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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4 |
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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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31 |
0 |
45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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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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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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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32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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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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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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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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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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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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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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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10 |
990.73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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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關于規章、規范性文件,“對外公開總數量”為歷年公開的總數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規范性文件”系除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以及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不限于文號為“X規”的文件。
2.關于行政許可、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項目數量、處理決定數量,舉例:如市資源規劃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中,“改變土地利用條件審批”行政許可為該局的1個行政許可項目,“上一年項目數量”“本年增/減”分別反映本單位上一年的行政許可項目數量和今年的增減情況;“處理決定數量”為本單位所有行政許可項目在2019年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的數量。
3.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集中采購的相關統計信息請市財政局予以指導。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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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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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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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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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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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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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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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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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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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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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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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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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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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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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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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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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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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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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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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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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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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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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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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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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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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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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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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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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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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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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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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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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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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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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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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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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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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互動及時性有待進一步提升。目前微信后臺留言答復由12333人員兼任,所有有效留言均能確保在24小時內回復,但由于12333人員同時承擔大量接線工作,進一步縮短留言回復時間較為困難。下一步,將從答復的及時性、準確性、常態化進一步努力,力爭把回復做得更好。
二是信息發布內容審核方式單一。“張家港人社”微信公眾號原僅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對所發布信息進行審查,易出現疏漏且不易查出政務新媒體運行過程中的其他問題。我局已新建“人工+系統”雙重審稿機制,與第三方開展合作,運用技術手段,每季度對“張家港人社”微信公眾號開展內容質量自查自測。
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力量薄弱。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兼任,今年人員流動性較大,新成分多,業務素質和理論水平還有待提高。下一步,將完善定期培訓機制,針對性組織開展政務新媒體及信息公開工作培訓,以“理論結合實際”的思路提升人員隊伍的專業素養,壯大隊伍力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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