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長江巡查步道改造(項目名稱)
2026年長江巡查步道改造(標段名稱)
施工招標公告(四次)
SZ-DX-GK-2026-GC-0011-1(標段編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26年長江巡查步道改造(項目名稱)已由 張家港市大新鎮新海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批準建設,項目業主 張家港市大新鎮新海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招標人為 張家港市大新鎮新海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自籌/財政),項目建設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2026年長江巡查步道改造(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江蘇笙景工程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標段名稱:2026年長江巡查步道改造
2.2 建設地點:張家港市大新鎮
2.3 建設內容:棧道修復面積約430m2。
2.4 質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規模(工程特征、結構層次、建筑高度、道路寬度長度等): 棧道修復面積約430m2。
2.6 工程合同估算價(萬元):20萬元
2.7 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棧道修復面積約430m2。
2.8 工程類別和技術復雜程度:
工程類別:?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術復雜工程:
項目技術復雜特征描述:
2.9 工期:30日歷天
2.10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以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接受大企業聯合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中小企業在聯合體中承擔的比例不少于 %。
□本標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業。大企業投標的,須將 %以上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且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業及資質等級: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含)以上(資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資格審查其他條件:
3.3.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2投標人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3.3.4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3.4.1□企業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需提供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的原件掃描件,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工程建設數字化監管系統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
□
(注:除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認可:(1)項目負責人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2)合同履行時,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或者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規模范圍執業的;(3)項目負責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4)項目負責人違反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來(近2年內),投標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來(近1年內),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來(近5年內),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蘇州市建筑施工企業綜合考評等級為C類投標人參與投標。
?3.4.6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標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招標,中小企業投標人需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中小企業劃分標準詳見“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通知中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本項目所屬行業:建筑業。
□3.6.1以聯合體形式預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應在共同投標協議中明確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預留的,若大企業參與本項目投標,須提供《項目分包承諾書》,承諾中標后將本項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一家或者多家具備相應專業能力和資質的中小企業。
4.資格審查辦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5.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6年7月17日16時00分到2026年7月31日13時30分
6.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張家港市限額以下(國企采購)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zjgxejypt.zjgzhcs.com:10443/TPBidder/memberLogin)。
6.3凡未辦理CA數字認證證書單位請及時辦理CA證書及激活相應的業務模塊。(CA辦理地點:蘇州市高新區鄧尉路105號獅山科技館1樓服務大廳CA窗口,聯系方式:0512-68260259;張家港市人民中路5號市民服務中心C區公積金大廳CA窗口,聯系方式:0512-58682391)
6.4投標人遇到相關系統使用問題,請撥打平臺技術支持專線電話:0512-58972920以及平臺客服熱線:0512-58188503。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6年7月31日13時30分。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投標文件。
7.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投標文件遞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標文件遞交,“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
8.其他要求或說明
本項目設計單位為 /, 本項目監理單位為 /。
9.發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9.2本次招標公告為第4次發布。
10.聯系方式
10.1招標主體
招標人:張家港市大新鎮新海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笙景工程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標人地址: 張家港市大新鎮 |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蘇州市相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富元路與澄陽路交匯處桂花公園內1號樓 |
聯系人:彭發 | 聯系人:朱春春 |
電話:15962352252 | 電話:13962287900 |
傳真:/ | 項目負責人:莫俊 |
郵編:/ |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編:/ |
電子郵箱:2859055685@qq.com |
10.2相關部門
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張家港市大新鎮人民政府
聯系電話:0512-58760958
10.3異議渠道:實行網上受理與處理異議,異議人必須在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依法提出異議。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