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江蘇省職業病防治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江蘇省職業病防治條例》《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江蘇省衛生健康委于近日正式印發了《江蘇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管理辦法》《江蘇省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管理辦法》《江蘇省職業病診斷醫師管理辦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繼2024年《江蘇省職業病防治條例》修訂實施后,我省在完善職業健康防治體系、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方面的又一重要舉措。
主要內容
(一)《江蘇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管理辦法》。共28條,主要修訂內容:第一部分共4條,對辦法的適用范圍和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管理職責作了規定。第二部分共9條,對備案的程序、條件等作了規定。第三部分共5條,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質量控制的實施主體、主要措施、結果運用等作了規定。第四部分共8條,對機構和人員信用管理、外出職業健康服務范圍、實驗室安全、監督檢查內容和不符合備案條件處置等作了規定。第五部分共2條,對《江蘇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管理辦法》的解釋機關、實施時間和原《辦法》廢止等內容作了規定。
(二)《江蘇省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管理辦法》。共五章14條,涵蓋總則、備案條件、備案流程、變更與注銷、附則等內容,主要修訂內容:第五章 附則第十四條,對《江蘇省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管理辦法》的解釋機關、實施時間和原《辦法》廢止等內容作了規定;將職業病診斷專業類別從10類擴大到12類,調整擴大了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診斷項目及儀器設備。
(三)《江蘇省職業病診斷醫師管理辦法》。共五章27條,主要修訂內容:第一章總則,共5條,進一步明確辦法的適用范圍、職業病診斷醫師的審定方式,以及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職責。第二章資格審定,共6條,明確了職業病診斷醫師申請報名參加資格培訓考核及資格審定條件、職業病診斷專業項目類別,以及資格受理和審定相關要求。第三章變更與注銷,共5條,明確了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變更、證書遺失補發、注銷的條件及相關規定要求。第四章考核與管理,共9條,進一步明確了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考核的相關要求。第五章附則,共2條,對《江蘇省職業病診斷醫師管理辦法》的解釋機關、實施時間和原《管理辦法》廢止等內容作了規定。
官方文件鏈接:
《江蘇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管理辦法》
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6/1/5/art_7337_11705698.html
《江蘇省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管理辦法》
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6/1/5/art_7337_11705700.html
《江蘇省職業病診斷醫師管理辦法》
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6/1/5/art_7337_11705702.html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