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國務院定于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后的首次“全面體檢”,對摸清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家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為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將于2023年6月在樂余鎮樂余社區、南豐鎮振興社區開展全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綜合試點。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01 試點時間
2023年6月12日至6月20日期間,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工作人員入戶登記。
進行試點登記時,時點資料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22年度資料。
02 試點對象
試點分兩階段進行:清查登記對象為試點區域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普查登記對象為試點區域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抽樣調查抽中的個體經營戶。
03 試點內容
包括單位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請您提前準備好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和2022年財務收支等相關資料。
04 注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積極配合經濟普查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各級經濟普查機構及人員將對在普查中知悉的調查單位信息、個人信息嚴格保密,相關信息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處罰的依據。
如需咨詢,請撥打電話0512-58613229。
特此公告。
張家港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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