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新時代審計工作職責,堅持審計程序合法、審計方式遵法、審計標準依法、審計保障用法,推動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更好地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現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本年度推進法治建設的主要舉措和工作成效
(一)聚焦主責主業,履行審計監督職責。2025年聚焦主責主業,堅持依法審計,全面高效發揮經濟體檢功能,全年開展審計項目17個,審計專報2篇次。一是扎實開展財政審計,運用大數據手段對全市198家預算單位進行了全過程和全覆蓋審計,促進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和預算執行規范化水平,推動財政資金提質增效。二是組織對8名單位領導干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同步對2名單位主要領導開展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著力促進權力規范運行和反腐倡廉。三是關注重點民生實事工程,對中小學“校園餐”管理情況、公立醫院藥品和醫用耗材設備采購及使用情況、清理拖欠企業賬款情況等開展專項審計調查,精準發力推進民生實事落地見效。四是助力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出臺《關于加強市屬國企建設工程造價結算審計管理工作方案建議》,將市級國企建設工程項目納入審核范圍,促進投資審計擴面提質。五是嚴格落實分類整改要求,對重點問題加大跟蹤指導力度,整改過程中推動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措施219條,建章立制50項,充分發揮審計監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二)完善制度體系,依法推進民主決策。一是科學規范確定審計項目。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通盤考慮財政資金使用、領導干部任免、重大公共工程和重點民生資金等方面,確定審計重點和方向。同時采取實地走訪、座談交流、網上征求意見等方式,廣泛征求市人大、政協、組織部、財政局等多家單位的意見建議,科學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確保審計項目重點突出、數量合理、類型全面。二是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原則,對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執行、制度制定及審計報告審定等需要依法決策的重大事項,召開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審計業務會議等集體討論、民主決策。三是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專業支持作用,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2025年,法律顧問共提供涉法的疑難問題咨詢多次,協助審核文件或合同2個,有效防范法律風險。
(三)圍繞中心大局,提升從嚴治審能力。為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蘇州工作和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積極履行審計機關指導監督職責。一是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指導,積極創新內審指導模式。完善內審工作機制,有效提升了全市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創新性出臺《關于進一步推動全市內部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十項措施》,下發《關于印發〈張家港市內部審計業務操作指引(試行)〉等文件,系統性實施“組織體系強基、指導監督提質、人員素養賦能”三大工程,不斷提高內部審計的廣度、精度和深度,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整改體系,開創全市內部審計工作新局面。二是開展審計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局領導深入審計一線開展現場督查和審后回訪,在審計進點會、現場審計、交換審計意見等環節向被審計單位征集問題線索。組織召開審計項目立項研討會,出臺《關于建立常態化報送審計項目計劃立項思路機制的方案》,將審計項目計劃的謀劃從階段性工作轉變為常態化的日常研究,從源頭上提升審計質量。編制《審計復核審理流程圖》,健全方案精準、過程標準、審理校準的審計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全過程部署抓好審前、審中、審后業務管理,提升審計項目質量。三是以法治素養賦能審計隊伍高質量發展,創新性匯編國企管理、工程管理、政府采購、財經風險、自然資源5個主題的法規制度電子書,供審計人員查閱學習,精準滴灌“學法規”,靶向發力“提能力”,持續推進審計業務制度化、規范化、精細化。
(四)加強監督制約,規范審計權力運行。一是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同級審”報告和“同級審”整改報告、審計發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處理、審計領域重要政策文件出臺等重大事項,均報請審計委員會審議批準后,再按規定程序辦理。二是自覺依法接受監督。依法依規向市人大常委會作《關于張家港市2025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局“三重一大”事項主動接受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全程監督檢查,局黨組不定時開展現場審計情況回訪,主動聽取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組的監督反饋,共同維護審計現場紀律秩序。三是依法推進政務公開。全年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信息135條,審前或審計公告3個,并按要求公開我局行政權力清單、行政執法人員、法治政府建設報告等法治相關事項,逐步增強審計工作透明度,提升審計良好形象。
二、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局主要領導積極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牽頭研究謀劃局年度法治建設事項,將法治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要點,始終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法治建設責任。局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將其納入年度工作總體布局,與審計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法治建設重要事項,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督促抓、各科室(中心)協同落實的工作格局。局黨組會議專題聽取2024年法治建設情況匯報,研究制定《市審計局2025年度審計執法項目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壓緊壓實責任。通過明確職責分工,細化任務分解,確保法治建設各項任務有序推進。
(二)提高政治站位,夯實審計法治基底。市審計局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示范引領作用,堅持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并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密結合,健全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明確將其列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必修課程”,開展中心組集體學習12次、集中研討7次。深入、系統地重點研讀黨中央關于法治建設的戰略部署與明確要求。健全審計工作人員日常學法制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審計署印發的審計機關工作人員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所列的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等作為干部培訓、黨員學習的重要內容,通過讀原文、聽講座等形式,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和實踐要求,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通過這一系列學習舉措,引導全局干部職工牢固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法治觀念,在全局營造出“全員積極學法、全程規范用法、全面自覺守法”的濃厚法治氛圍。
(三)堅持以身作則,自覺維護司法權威。局主要負責人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強調要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作為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堅持法治引領規范審計行為,樹立學法守法執法用法意識,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開展審計。全面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嚴格依法公正嚴明審計,不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督促全局干部職工自覺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開展審計工作。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確保審計權力依法規范運行。年內,我局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雖然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是法治素養與專業能力適配不足。審計任務繁重、人少事多的矛盾仍然突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學習培訓的精度和深度,學習形式較為單一,針對性不強,審計隊伍對其他新領域、新政策的法治解讀有待進一步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分析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有待加強,與現代化審計法治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學用結合不夠緊密。
二是復合型法治人才培育還需加強。新時代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審計隊伍建設與新時代審計工作要求尚有差距,審計人員的大數據應用能力、法律法規知識儲備和審計專業技術技能有待增強,新技術應用與全方位的科技強審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審計項目質量和執法水平還需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會持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推進法治建設,提升依法審計能力和水平,堅持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堅持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標準,把助推張家港發展作為第一追求,踔厲奮發、勇毅前行,不斷推進審計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現代化,在新征程上奮力譜寫審計事業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一)強化政治統領,落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錨定政治根本,對照《張家港市審計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局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項目親自跟進。將法治建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將法治建設規劃納入我局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進一步夯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制。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與審計工作實際結合,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通過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等形式,強化“審計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的屬性定位。
(二)堅持依法審計,提升審計項目質量水平。緊扣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找準審計監督職能定位,不斷完善審計執法制度,持續提升審計項目質量,力求打造精品審計項目。研究部署審計領域重點工作及重大事項,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審計工作全過程,要聚焦高質量發展,圍繞全市目標任務和決策部署,重點關注好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營商環境、政府投資等重點領域,保障重大政策落實落地、重大項目高效建設。深入開展研究式審計,持續深化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巡察監督、人大監督、財會監督等貫通融合,不斷提升審計監督綜合效能,提升審計結果權威性與公信力。
(三)強化法治賦能,持續鞏固依法審計根基。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培訓,將法治培訓與業務提升深度融合,開展嵌入式普法,依托法治教育平臺,把審計領域的法規規章學習和宣傳作為普法工作的重要內容,突出實戰練兵,全面提升審計人員的政治能力、法治素養和業務水平。以 “八五” 普法規劃為依托,嚴格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 責任制。探索打造“審計普法流動站”普法品牌,促使每個審計組都是一支普法宣傳隊,堅持審計項目開展到哪里,審計普法就跟進到哪里,針對性開展審前“送法上門”、審中“釋法說理”服務,推動問題整改從“被動接受”向“主動配合”轉變,將法治宣傳融入審計工作全過程。
張家港市審計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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