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進規劃研究等相關工作。配合推進蘇通二通道張家港段前期工作;深化研究蘇張高速線位方案和碩張公路(楊舍樞紐至碩放段)建設方案;繼續推進農村公路發展規劃及低空基礎設施布局規劃編制工作。
2、有序推進工程建設。G346改擴建項目已建成通車,繼續進行細部完善工作;繼續做好新涇東路—蘇虞張—南二環、東二環、暨陽湖科學城南北貫穿道路;繼續推進鐵路配套道路、高速公路及過江通道工作。
3、繼續推進鐵路建設。持續協調推進滬蘇通鐵路、滬寧沿江高鐵環境綜合整治常態化工作,確保鐵路安全運營;服務通蘇嘉甬鐵路工程建設高效有序推進。繼續推進張家港北站貨場擴建方案研究。
4、繼續做好港航相關工作。繼續做好港航養護、航道安全、港口日常管理工作。
5、繼續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開展2025年元旦節前安全檢查,結合冬季安全生產特點排查交通運輸重點領域風險;繼續推進安全生產“六化”建設,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6、繼續加強郵政寄遞、汽車維修行業監管;繼續深入推進“三高一軌”橋下空間整治、渣土整治、路域環境治理,對通航水域偷排偷倒建筑垃圾等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對公路沿線環境加強巡查與治理;繼續深化聯合治超和線上線下一體化治超,加強貨物裝載源頭單位安全裝載監管。
7、保障“智慧交通”系統平臺、港口科技平臺以及“鏈上監管”平臺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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