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大隊、各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
現將2026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扎實有序推進檢查工作。
張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張家港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度行政檢查計劃
為嚴格規范行政檢查,科學統籌、高效有序開展城市管理執法檢查,提升監管質效,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要求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緊扣城市管理領域監管職責,貫徹落實“綜合查一次”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行政檢查方式,綜合運用信用監管、非現場檢查等新型監管手段,切實減少檢查頻次,實現無事不擾、有事必管、精準監管、高效服務的執法監管目標,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檢查主體
張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三、檢查計劃
(一)檢查事項:對沿街門店市容秩序的行政檢查
檢查對象:沿街門店
檢查時間:2026年5月-10月
檢查內容:是否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搭建臨時性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堆放物料;是否擅自在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上涂寫、刻畫,張掛、張貼宣傳品;是否按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二)檢查事項:對設置大型戶外廣告手續情況的行政檢查
檢查對象:大型戶外廣告產權單位
檢查時間:2026年4月-11月
檢查內容:是否獲得大型戶外廣告審批,戶外廣告是否存在破損陳舊、設置期滿未及時拆除等情況。
(三)對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工作的行政檢查
檢查對象: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單位
檢查時間:2026年4月-11月
檢查內容: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工作的單位是否獲得審批,是否按要求配備相關設備、建立相關制度。
(四)對市容環衛責任人履行市容環衛責任情況的行政檢查
檢查對象:市容環衛責任人
檢查時間:2026年4月-11月
檢查內容:市容環衛責任人是否按要求履行市容環衛責任。
(五)對建筑垃圾處置的行政檢查
檢查對象: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
檢查時間:2026年7月-10月
檢查內容: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置建筑垃圾是否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是否根據核準文件規范處置建筑垃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壓實工作責任。切實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認識規范行政檢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對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優化監管模式,規范有序、精準高效開展行政檢查。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壓實工作責任,結合執法監管工作實際,細化月度檢查計劃,明確責任人員和時間節點,全流程規范行政檢查,確保年度行政檢查工作有序推進,落地落實。
(二)嚴格計劃執行,規范檢查行為。行政檢查工作嚴格執行計劃管理,堅持“無計劃不檢查、不報備不檢查”的原則,按照本年度行政檢查計劃規定的檢查事項、對象、頻次等,分解檢查任務,細化制定月度計劃,嚴禁無計劃、超計劃、超范圍、超頻次開展行政檢查。規范行政檢查流程,檢查前統籌任務、提前告知;檢查中規范執法用語和執法行為,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規范制作行政檢查文書,嚴守涉企行政檢查“五個嚴禁”“八個不得”工作紀律,不得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檢查后及時告知并公示行政檢查結果,對發現的問題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處置,實現閉環管理。
(三)提升服務意識,創新監管手段。加強執法人員行政檢查業務培訓,進一步統一檢查標準、規范執法行為,在現場檢查過程中,開展政策講解、普法宣傳等服務,主動回應檢查對象的合理訴求。優化監管模式,將行政檢查與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相結合,探索推進運用視頻監控、無人機巡查等遠程方式開展非現場檢查,主動發現和識別違法違規行為,對守法市場主體減少干擾,通過非現場檢查能達到行政檢查目的的,不再進行現場檢查,進一步壓降行政檢查頻次,提升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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