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
6月27日中午,我市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財務小孫在微信上收到領導“李總”消息,詢問公司銀行賬戶余額。面對“李總”駕輕就熟地“指點江山”,小孫則一如既往地“聽話照辦”,按照要求將查詢結果發送了過去。隨后“李總”以合同款需要支付為由,要求小孫將468.3萬立即轉到某賬戶,并“貼心”提醒:“付好后把單據截圖發我,方便對接。”“您之前不是說要有合同才能付款嗎?”“李總”的異常舉動,讓小孫心生疑惑。“合同等我回公司后再補上,有任何問題我負責!”“李總”霸氣篤定的口吻,不留給小孫任何思考和質疑的空間。
“他們利用強勢地位,連續地催促、責備、指令你,目的就是讓你來不及思考,從而無視公司內控,按照他的命令行事!”
就在即將轉賬的關鍵時刻,港區派出所民警朱品賢三番五次上門拆解的“詐騙套路”在小孫的腦海里開始回溯。
“這不就是冒充領導類詐騙的典型套路么?”今天過于“霸氣”的“李總”更是加深了她的懷疑,出于謹慎考慮,小孫立即聯系了朱品賢。
“馬上停止操作!”聽完她的描述,朱品賢明確告訴她遇到了騙子,再三她叮囑千萬不要轉賬。幾分鐘后,朱品賢趕到公司,現場確認微信上的“李總”就是“李鬼”。
“一開始他加我,我還以為是我誤刪了老板的微信,騙子的頭像、昵稱和老板的一模一樣......”回想起剛才的遭遇,小孫仍心有余悸。
事后,這家公司特意寫了感謝信送到港區派出所,感謝公安機關的精準宣防舉措為企業避免了巨額經濟損失。
套路解析:
冒充公司老板、負責人詐騙財務人員的案件,通常是犯罪分子偽仿或盜用公司老板QQ、微信等社交賬號,編造支付“合同金、業務款”等理由,要求財務人員向指定銀行賬戶轉賬匯款,或將財務人員拉入虛假“公司內部QQ群”,設置仿真辦公聊天情景,騙取財務人員信任,以各種理由指令財務人員轉賬匯款。
警方提醒:
公司財務人員在微信、QQ等社交平臺收到轉賬指令時,一定要當面或通過電話核實。企業單位也應當嚴格落實相關財會內控制度,不讓詐騙分子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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