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及省、蘇州市實施方案的收官之年。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緊扣“發展優勢提升年”工作主題,聚力“123”年度目標任務,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與服務型政府建設深度融合,更好實現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相結合,為加快推進“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張家港實踐,打造“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中國式現代化縣域先行區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縱深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臺階。
(一)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常態化學習機制,將學習宣傳二十大、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蘇州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緊密結合,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政府常務會議、法治培訓學習計劃。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學習《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領導干部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活動,組織全市75名領導干部、業務骨干等進行法治建設專題培訓,增強領導干部法治思維,提升依法履職能力。落實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常態化,組織88名副科職及以上非人大任命領導干部參加任前公共法律知識考試,通過率100%。
(二)統籌強化法治政府建設。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等形式,研究部署重大行政決策、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任務,明確依法行政的“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擰緊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依法履職責任鏈條,在全市層面構建“主要領導親自抓、主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協助抓”的閉環工作格局,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地見效。督促34個政府部門和13個區鎮(街道)全面總結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成效,及時規范公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召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工作會議,研究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與“綜合查一次”改革相關工作情況,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工作,增強法治服務保障功能。
二、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嚴格規范政府決策行為。健全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縱深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嚴格決策程序。市司法局局長常態化列席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就涉法事項發表意見,提升市政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全面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印發2025年度張家港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將“客運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機制改革和運價調整”等8個事項納入年度市級重大決策目錄規范管理。強化決策跟蹤評估,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后評估工作,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建強法治“外腦”。健全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完成市政府第六屆法律顧問公開遴選工作,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三是增強法審質效。以加強基層合法性審查為契機,組建新老搭配、分工明確、術業專攻的審查團隊,10個司法所全部配備2名以上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工作人員。通過專題培訓、交叉互審等活動增強法審人員專業水平,鼓勵各單位結合實際探索“小巧靈”做法,錦豐鎮法審經驗獲《法治日報》等權威媒體宣傳報道。
(二)持續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全面提升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效能。一是行政檢查優化。扎實開展“綜合查一次”改革,編制印發第二批《張家港市“綜合查一次”場景清單》,新增裝備制造、消防等22項高頻執法領域應用場景,形成覆蓋37個重點行業的“綜合查一次”場景體系,實現行政檢查頻次壓降50%以上,相關工作獲《法治日報》等權威媒體宣傳報道。二是執法數字賦能。持續優化“1+5+N”智慧法治框架體系建設,實現行政執法從事后監督向事前預防、事中提醒轉變。研發運行“AI法制員”系統,將監督關口前移到執法初始環節,實現規范執法與執法效率同步提升。三是執法能力提升。組織開展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對238名新任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技能提升集中培訓,累計培訓2600余人次。針對9個重點領域、8家單位開展行政處罰案卷及行政許可案卷評查,舉辦“執法監督沙龍”,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三)不斷優化法治營商環境。錨定“惠企便民”目標,推動政務服務、社會信用、市場準入等領域改革走深走實,激發市場活力,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一是持續優化政務服務。推動政務服務數字化升級,建成“一網通辦”總架構,完成“蘇服碼”省級試點建設工作,政務服務事項可網辦率達100%,全流程網辦事項占比95%。二是夯實信用體系建設。推廣信用應用,舉辦公益性失信企業信用修復培訓班,加強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指導,截至11月底共有747家企業完成信用修復。鼓勵行政機關全面推行“兩書同達”機制,逐步以“信用代證”替代企業上市合法合規信息核查,提升企業獲得感。三是優化市場準入環境。推進“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和“小餐飲”許可改備案工作,實現外資企業開辦“一日辦”,保障外資項目高效落地。聚焦重大項目全周期服務需求,構建“專班+制度+清單+通道”服務體系,推動21個重點項目實現“拿地即開工”。四是強化法治保障。召開民營經濟司法保護暨《民營經濟促進法》座談會,出臺《服務民營經濟聯動工作機制》。持續完善企檢服務中心,處置企業法治訴求52件,為11家高新技術企業開展法治體檢。全周期法律服務助推法治民企建設案例獲評全國典型,獲蘇州市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
(四)扎實做好知識產權保護。一是凝聚知識產權保護共識。舉辦“知新杯”知識產權技能競賽,開展“4·26”知識產權宣傳周系列活動,通過6場專題培訓、1場專利實務競賽,覆蓋全市395家企業和13家專利代理機構。遴選2024年度企業知識產權運用十大案例,為科技型企業實現“創新突圍”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范本與“港城經驗”。二是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以國家級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試點為契機,率先構建“三書一指南”規范化工作體系,系統破解程序銜接、文書規范等實踐難題。出臺《張家港市專利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首批遴選10名技術調查官,建立公開透明、動態調整的技術調查官庫。三是完善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網絡。成立知識產權行刑聯動保護聯絡室、知識產權人民調解委員會,實現侵權線索快速響應、聯合處置,辦結專利侵權糾紛案件6件,平均辦案周期壓縮至28天,同比壓減25%,企業維權滿意度100%。市法院辦理的全國首例AI文生圖不構成作品案獲《法治日報》報道。
(五)做優做實涉外法律服務。一是加強專業人才建設。不斷加強涉外法律專業人才儲備,逐步形成覆蓋跨境投資、知識產權、海事商事等領域的專業服務團隊,13名律師入選省、市級涉外律師人才庫。市律協赴馬來西亞、越南開展實地調研,搭建涉外法律專家資源池。二是強化多方資源協同。搭建政企合作、企企交流服務平臺,成立張家港市出海服務中心、張家港市工商聯國際合作委員會,以“統籌協同、精準賦能”為核心,全面整合服務資源,助推我市民營企業高質量“走出去”。三是提升涉外法律服務。舉辦涉外商事法律服務專題交流會、涉外律師與涉外企業沙龍等系列活動,將涉外企業法律服務全面納入“律管家”志愿服務。“為某大型家具企業在境外設立銷售總部和信托、收購提供境外投融資等合規法律服務”案例入選2024年度蘇州市涉外法治建設典型案例。
(六)全面增強公民法治素養。提檔升級市法宣中心,有序鋪展“法潤沙洲情暖民工”“法潤沙洲普法入‘新’”、全民普法40周年主題活動等,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普法活動矩陣。舉辦“法治文化進基層”系列活動,組織普法講座、非遺巡展、法律咨詢等2000余場,覆蓋群眾超萬人次,夯實法治社會根基。建立動態評估機制,結合法治建設滿意度自測結果和普法實際需求,向6家部門單位制發普法工作提示單。做優“法潤沙洲未愛護航”志愿服務項目,舉辦3期青少年法治夏令營,發布“法潤沙洲·法護未來”法治課程與法治項目,首批推出公益法治課程17件、法治項目6個,覆蓋師生6000余人次。開辟“法與生活”網絡公開課,圍繞勞動關系、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熱點主題,開展“一月一主題”法治直播6場,讓群眾在指尖就能學到實用法律知識。
(七)夯實筑牢依法治理基礎。高標準打造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一站式平臺,落實鄰里糾紛、勞資糾紛等六種非警務類突出矛盾糾紛聯調聯處機制,矛盾糾紛調解率、解決率位居蘇州前列,一站式解紛平臺獲中央政法委點贊。積極落實“案前反饋、案中協調、案后跟蹤”全鏈條模式,全年新收行政復議申請323件、受理235件,促成當事人和解并撤回復議申請案件111件,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率穩定在40%左右。在全省率先建立信訪巡回仲裁庭,在蘇州市內率先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截至12月25日,我市‘全國根治欠薪平臺線索發生率’為0.527%,處于蘇州最低位;全國(省)平臺‘欠薪線索按期處置率’為98.3%,躋身蘇州第一方陣。推進“7+4+N”行業調解體系建設,成立金融糾紛等人民調解委員會、“安居飾界,吳優家裝”消費調解工作室以及保稅區“港城木和事”木材消費調解工作站。全市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受理矛盾糾紛34372件,化解34328件,成功率99.8%。
(八)深入踐行法治為民理念。開展40個“關愛民生法治行”市級重點項目,發布16項政法惠民實事項目,運用法治手段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依托12345熱線服務平臺,專設“12345律師專席”,高效響應、處置市民涉法涉訴咨詢與訴求,全年受理、處置市民法律咨詢訴求2219件。推動自然人“身后一件事”“婚育一件事”等個人全生命周期政務服務,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創新開展“海棠解憂·民生面對面”活動,推動全市黨員干部下沉一線,了解群眾急難愁盼。2025年,累計收集民意訴求1285條,辦結率99.8%。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雖然我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以下不足:
(一)基層法制審核能力有待提高。區鎮(街道)司法所事多人少的矛盾較為突出,目前大多數基層法制審核人員在負責合法性審核工作的同時,仍承擔著大量其他事務,加上崗位變動等因素,導致法制審核在力量配備、專業儲備等方面無法滿足“專業化、精細化”的現實要求。
(二)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有待提升。在當今國際環境變亂交織,我國發展經歷轉型調整挑戰的時代背景下,我市經濟穩定運行壓力也有所上升,行政復議案件大幅增加,即便全面落實“案前反饋、案中協調、案后跟蹤”的全鏈條化解模式,部分案件依然無法通過行政復議渠道有效化解。
(三)基層社會治理效能有待優化。針對跨領域、跨部門的基層社會治理難題,相關部門面臨化解能力有限、跨部門協作不足、解決路徑單一等諸多挑戰。部分重點領域的專家資源受客觀因素影響,下沉服務的響應時效偶有滯后,服務覆蓋頻次與基層對專業指導的實際需求仍存在差距,專家資源下沉的適配性與覆蓋面需進一步拓展。
四、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我國將進入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張家港法治政府建設將在全面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同時,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夯實筑牢基層依法治理根基。健全完善基層法制審核全流程管理體制機制,強化人才培育,健全招錄調配、鼓勵激勵等機制,做實“傳幫帶”工作,實現崗位銜接“無縫隙”,確保人才“引得來、留得住、用得好”。加強法審業務培訓,推動《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法制審核的意見》《蘇州市法制審核指引(試行)》等有關規定落地落實,從源頭上強化依法行政。
(二)提升行政爭議化解工作質效。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全面聽取意見,強化復議案前化解,定期分析研判行政訴訟案件,對風險案件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采用釋法說理、類案指引、部門協作等多措并舉化解行政爭議,促成當事人和解并撤回復議申請案件,切實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
(三)激活基層共建共治共享新動能。深化基層治理體制機制,推動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扎實推進基層依法治理,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不斷提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加強和規范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健全完善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廣泛參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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